5月22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發(fā)布《2020年度第一批次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申請人名單的公示》,經初步核查,138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其中購房補貼133人,租房補貼5人,符合發(fā)放條件的申請人中3位為國家級領軍人才。具體名單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查看。
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的名單(部分)
《公示》中提到,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
2、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3、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上述1、2、3項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5項條件。
《公示》特別提示,申請人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到期第二個月停發(fā)住房補貼。人才經深圳市人社局期末評估合格的,可以申請續(xù)發(fā)補貼余額。
申請人離職的,離職當月停發(fā)住房補貼。申請人被深圳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后,可以由新單位申請續(xù)發(fā)補貼余額。
根據(jù)2015年1月1日實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jù)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準: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15萬元,總額75萬元;
?。ǘ┑胤郊夘I軍人才每年10萬元,總額50萬元;
?。ㄈ┖髠浼壢瞬琶磕?萬元,總額40萬元。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后,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在5年內按年度發(fā)放。購房補貼續(xù)發(fā)期間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影響余額發(fā)放。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后,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門按季度發(fā)放,標準為:
?。ㄒ唬﹪壹夘I軍人才4800元/月;
?。ǘ┑胤郊夘I軍人才3200元/月;
?。ㄈ┖髠浼壢瞬?5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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