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頒發(fā)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正式頒發(fā)
這意味著
租房和生活補貼正式接受申報
租房和生活補貼正式接受申報
租房和生活補貼正式接受申報
·簡單點,政策解讀方式再簡單點·
◆補貼標準為本科1.5萬研究生2.5萬博士3萬
◆補貼的發(fā)放方式為一次性發(fā)放
◆申報者需繳納過深圳社保,且社保關(guān)系仍在本市
◆新標準適用于2016年3月23日起辦理接收手續(xù)的新引進人才
◆3月23日后引進的新引進人才如已領(lǐng)取租房補貼將自動補差(差額將于2017年第一季度發(fā)放)
◆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報者學歷需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一切以實施辦法為準」
Howto申請?
關(guān)注「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w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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