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家庭戶另一方為集體戶的,孩子須落家庭戶父母雙方均為常住戶口,且一方為家庭戶另一方為集體戶的,新生兒辦理出生申報時不可隨集體戶一方落戶,須落戶在家庭戶的一方。2、空掛集體戶無法為新生兒落戶因單位搬遷、破產(chǎn)、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掛集體戶(戶主已消失),是無法為子女辦理出生申報的。如父母雙方均為空掛集體戶,則須將父母戶口遷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后,新生兒方能辦理出生申報。3、父母均是集體戶新生兒可自由選擇隨父隨母落戶一般情況下,如果新生兒的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戶口,新生兒可以自由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入戶,但必須取得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的同意。4、母親是集體戶父親是外地戶口可隨母落戶在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如果新生兒的母親是單位集體戶,而父親是外地戶口,子女可以隨母落戶集體戶,也可以隨父落戶外地家庭戶口。新生兒只有父親是集體戶,而母親是外地戶口的話,原則上父親單位會建議新生兒須從母親上外地戶口,不能跟隨父親在落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