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應登陸互聯(lián)網(wǎng)“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按照選擇受理點、錄入個人信息、選擇受理時間、選擇領證方式、打印或拍攝預約受理成功通知(記錄預約受理編號)的順序進行預約受理。(二)預約成功申請人(未成年人、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監(jiān)護人陪同或代辦,六周歲以上公民須到場采集指紋)持以下材料,在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受理點辦理,受理后現(xiàn)場領取《異地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三)辦證時限為三十個工作日,調(diào)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四)收到領證通知后,按照《異地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的提示及時領取證件。為保證居民身份證件安全,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公安機關將做注銷處理。有效期滿換領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辦證時限為三十個工作日,調(diào)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