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集體戶口結婚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nèi)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婚姻登記業(yè)務需攜帶男女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2寸的彩色紅底合影照片。
當事人提交的戶口簿,應當包含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有按照規(guī)定加蓋的戶口專用章和戶口登記的日期。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無法提供戶口首頁的,可以提供加蓋戶口薄保管單位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原件。當事人提供的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表)包含戶口住址、當事人個人信息、戶籍專用章等內(nèi)容的,可不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當場)當事人預約到戶口轄區(qū)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受理
當事人符合申請條件,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予以受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審核
登記員打印《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見證當事人簽名并按指紋。
4、審批
登記員打印結婚證并蓋章。
5、辦理結果
現(xiàn)場頒發(fā)給當事人,確立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