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材料
1、申請人向深圳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請調出報告(1式2份);
2、《市內人員調動審查表》(1式2份,可在深圳人才網(wǎng)下載);
3、申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1式2份,核原件);
4、接收單位開具的《商調函》原件及復印件;
5、原為單位委托代理的人員,應出具委托單位開具的關于離職的證明材料,委托單位已轉讓、停辦、倒閉或破產的,應提供市工商局的相關證明;
6、調入深圳調令或大中專畢業(yè)生介紹信復印件(1式2份,由我中心承辦人才引進的,可在業(yè)務窗口直接借出復印)。
7、委托代理人員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二)辦理程序
1、確認是否已辦理轉正定級:未辦轉正定級的人員需補辦轉正定級。
2、辦完以上程序后持申報材料到我部業(yè)務受理窗口進行審核,同時領取《代理人員辦理調出手續(xù)登記表》。
3、辦理檔案轉遞:辦妥《登記表》所列的相應項目后,持我部業(yè)務受理窗口簽字的《商調函》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檔案業(yè)務窗口辦理檔案轉遞手續(xù)。
4、辦理戶口遷移:經(jīng)調入地人事部門批準調入后,應持由調入地人事部門出具的調動通知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戶口托管在我中心集體戶的,須先借出戶口卡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5、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持調出申請報告、《市內人員調動審查表》、入深調令(或大中專畢業(yè)生介紹信)復印件、深圳市公安部門開具的《戶口遷移證》及調入地人事部門調令到我部業(yè)務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員依據(jù)調出記錄開具行政關系、工資關系介紹信。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人事局流動調配處(市民中心一樓市政服務西大廳)辦理行政關系、工資關系轉移。
詳情可看深圳人才網(wǎng)上的業(yè)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