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家庭在深圳買房,深戶集體戶口家庭需提供與深籍家庭相同的資料,非深戶除了要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在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
單位集體戶口家庭買房,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已婚的,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2.婚姻證明:
結婚證(買方已婚)
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法院判決書(買方離婚)
3.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
本人頁(原件);
非深戶還需要提供
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
4.非深戶需要提供近3年及以上連續(xù)繳納的社保清單
注:
1.非深戶的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
2.實際婚姻狀況與戶口本不一致時,戶口本的登記日期若在離婚證或結婚證登記日期的前面,則沒有影響,以當前婚姻狀況為準,反之需要變更為一致;
3.深戶的身份證和戶口地址人戶不能分離,即深戶需持有深圳本地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