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留學回國人員接收入戶
法律依據(jù)
深圳市政府關(guān)于鼓勵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規(guī)定(深府〔2000〕70號)
數(shù)量及方式
條件
一、在國(境)外學習,具有國(境)外學士以上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取得《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申請材料
一、《留學人員信息采集表》(本人填寫、單位蓋章)、《申請接收留學生登記表》(用人單位填寫蓋章)、《調(diào)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本人填寫,已有深圳戶籍者不用填寫)
二、《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diào)查表》
三、現(xiàn)實表現(xiàn)申明(用人單位出具并蓋章)
四、《留學歸國人員配偶隨遷承諾書》(本人及隨遷配偶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當面簽字)
五、《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海外學歷學位認證》
六、申請人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如原籍戶口已注銷,提供戶籍注銷證明)
七、申請人護照及身份證
申請表格
申請受理機關(guān)
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深圳市外國專家局)
決定機關(guān)
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深圳市外國專家局)
程序
一、辦理《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海外學歷學位認證》;
二、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guān)手續(xù)(如果留學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具備檔案保管權(quán),不需辦理此項,如在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工作需先辦理公務員、職員、雇員錄用手續(xù))。
三、辦理調(diào)檔手續(xù)由申請人將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開具的《調(diào)檔函》(如果留學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具備檔案保管權(quán),由工作單位開具)等寄回原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diào)檔手續(xù);如屬高中畢業(yè)即出國留學無人事檔案的,須填寫《干部履歷表》并建檔。
四、辦理接收落戶手續(xù)申請人接通知后,憑《人事代理協(xié)議》或護照原件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理部業(yè)務受理窗口領(lǐng)取《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入戶指標卡》、《調(diào)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再持此三份材料到入戶地所屬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準遷證》并回原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如屬原籍戶口已注銷的,則由入戶地所屬公安分局在《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背面加蓋公章,不需辦理《戶口準遷證》及遷戶手續(xù)。
五、報到入戶手續(xù)
1、戶口遷入用人單位、申請人本人或親友戶口的,持《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明》(原籍派出所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shù)碼照相回執(zhí)》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張到引智辦報到后,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2、戶口遷入我中心集體戶的,直接將《準遷證》、《戶口遷移證明》(或《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照相回執(zhí)》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張交人事代理部業(yè)務受理窗口;
3、原籍戶口已注銷的,持《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照相回執(zhí)》及一寸黑白免冠照一張到入戶派出直接辦理入戶手續(xù)。
時限
10個工作日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費
年審或年檢
相關(guān)表格下載
留學歸國人員配偶隨遷承諾書.doc
留學人員信息采集表.doc
留學人員資格審定表.doc
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diào)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