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留學生回國后工作落戶的問題一直是咨詢的熱門,對于留學黨們來說,千辛萬苦在國外學習生活,學成歸國后自然想要尋求一個好的歸屬地來扎根發(fā)展。今天為大家整理了留學生人才引進落戶的相關政策要求,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專家提醒,落戶第一步是在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完成認證,為留學生在海外獲得的畢業(yè)證提供官方認證。如果海歸回國后考慮在一線城市落戶或想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必須辦理學歷學位認證。值得注意的是,學生選校時務必選擇在教育部涉外監(jiān)管網上公布認可的海外大學,如果選擇了不在教育部認可名單上的國外大學(即野雞大學),落戶時將沒有任何優(yōu)勢。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等進修人員,并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1.學歷、資歷證明:
a.《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b.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qū)的訪問學者提交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2.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a.如屬集體戶,須提供集體戶口簿中的戶口首頁及個人信息頁,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收復印件);
b.如原籍戶口已注銷,提供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收復印件);
c.如果戶口簿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須說明出現(xiàn)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并須明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本科:元/人碩士:元/人博士:元/人
個別區(qū)還有同等追加補貼,比如寶安區(qū)、龍華區(qū)等,在相應區(qū)工作有追加補貼等于本科可以拿、碩士、博士。
以上就是關于留學生回國落戶深圳就業(yè)政策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