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進人才申請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均需按申報系統(tǒng)要求的格式上傳清晰完整的原件拍照件):
一、《深圳市龍華區(qū)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后簡稱“申請表”)。申請表須在申辦頁面“申請材料”處下載模板,打印并由本人如實依據樣表規(guī)范填寫,同時在“申請人聲明”處手寫簽名,由用人單位(須與申請人繳納社保單位一致)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屬派遣性質的,加蓋實際工作單位公章。
二、身份證和戶口簿。提交身份證正反面,身份證簽發(fā)地需為深圳市,且在有效期內。戶口簿提交戶主頁和申請人個人頁。
三、學歷證書。在深圳市辦理人才引進手續(xù)時申報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四、首份引進審核文件(是指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介紹信、歸國留學人員的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在職人才的招調通知,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員備案通知書、招收進站博士后人員備案通知書等)。
五、勞動(聘用)合同。區(qū)用人單位與申請人簽訂的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勞動(聘用)合同。如屬派遣性質的,須另提供申請人在區(qū)內實際工作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含有證明人、聯系電話),并加蓋實際工作單位公章。派遣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應同為區(qū)內注冊的用人單位。
六、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在區(qū)用人單位連續(xù)繳納6個月及以上《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七、申請人獲得的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流水賬單,由銀行出具并加蓋公章,需包含付款人戶名和賬號、收款人戶名和賬號、收款時間、收款金額、銀行蓋章等要素。
八、金融社保卡。須為本人有效的金融社??ㄇ遗c申請表上填寫的銀行賬戶一致。
九、受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輔助材料。
備注:
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將予以駁回:
1.申請人不滿足本操作規(guī)程第一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的;
2.申報材料未按照樣表和范本要求的格式、專業(yè)術語填報的;
3.申報材料不完整,或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或填報內容前后不一致,或含有錯別字的;
4.申報材料有涂改、模糊不清或其他影響正常審核的情形;
5.其他需要駁回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