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清單
序號材料名稱適用范圍1材料清單(收原件)所有人2《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一(收原件)所有人3《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二分值明細(收原件)按積分核準制申報的人員4《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收原件)所有人5學歷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員6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中專學歷的7《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境外學歷的8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交復印件,呈報單位經辦人上網核實后簽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9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和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學位驗證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學士及以上學位的10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根據(jù)情況還須提供如下材料:(1)全國統(tǒng)考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含發(fā)證審批部門意見的考試合格人員發(fā)證登記表。(驗原件,不收復印件)(2)持有廣東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yè)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yè)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不收復印件)(3)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tǒng)考取得的初級以上(含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須提供我市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審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11職業(yè)資格證書、專項能力證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職業(yè)資格和專項能力的人員12全國統(tǒng)考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專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驗原件,不收復印件)申報全國統(tǒng)考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13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技能競賽的人員14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表彰榮譽的人員15本市稅務機關(國稅、地稅)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投資納稅的人員16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注冊登記信息查詢單、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它形式納稅人員17捐獻造血干細胞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獻造血干細胞的人員18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人員義工服務積分證明(收原件)申報義工服務的人員19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jù)(收原件)申報慈善捐款的人員20在專利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驗原件,留證書首頁及本人信息頁復印件)申報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人員21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人員21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所有人22配偶戶口簿及身份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配偶為深戶的人員23隨遷子女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隨遷子女的人員24隨遷子女在校學生證明書(收原件)申報的隨遷子女年齡在16—20周歲且仍在中學就讀的25隨遷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申報異地隨遷的人員26結婚證(不驗原件,收復印件)已婚人員26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本人離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員27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28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體檢表(收原件,2013年6月14日前體檢人員提供;2013年6月15日后體檢信息將實現(xiàn)系統(tǒng)比對,無需提供紙質材料)所有人29深圳市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不驗原件,收復印件)所有人30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按直接辦理類條件申報的人員說明:1.申報材料按材料清單順序整理好,左上角裝訂。
2.高中學歷遺失的需提供高中畢業(yè)證明。
3.此材料清單僅作簡要引導,具體所需材料和相關要求請閱讀《2013年度用人單位(個人申辦)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業(yè)務指南》。
4.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