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青島戶籍居民也能申請低保了!青島出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
日前,青島市出臺《青島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拓展了“單人?!钡纳暾埛秶艑捔顺钟芯幼∽C人員申請低保的條件,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非青島市戶籍、持有居住證人員,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在居住地申請低保。《低保辦法》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15種情形申請低保不予受理
日前,青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殘疾人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印發(fā)出臺《青島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低保辦法》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低保工作規(guī)范管理。
《低保辦法》明確了認定低保的條件。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chǎn)。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guī)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一是本市戶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且家庭?jīng)濟狀況符合低保規(guī)定條件的。二是本市戶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shù)厣夏甓热司芍涫杖?,在提出申請之月?2個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總收入扣減醫(yī)療、教育費用等必需支出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且家庭經(jīng)濟狀況符合低保規(guī)定條件的。
同時,規(guī)定了不予受理申請或不符合納入低保的15種情形。包括雖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剩彝ヘ敭a(chǎn)狀況、實際消費水平明顯高于當?shù)氐捅藴实?具有投資行為且投資數(shù)額超過當?shù)卦碌捅藴?8倍的;家庭成員在高收費中小學(含幼兒園)自費擇校就讀的;在中外合作辦學等高收費專業(yè)就學的;家庭成員中有自費出國留學、勞務或旅游的;家庭人均金融資產(chǎn)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總面積超過當?shù)刈》勘U蠘藴拭娣e3倍,或者非因拆遷原因,申請低保之前1年內(nèi)以及享受低保期間購買超過當?shù)厝司》勘U蠘藴拭娣e商品房的;申請低保之前1年內(nèi)或者享受低保期間,興建、購買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標準裝修住房的;等等。
放寬申請范圍,打破戶籍地申請限制
《低保辦法》拓展了“單人?!钡纳暾埛秶7舷铝星樾沃坏娜藛T,可以單獨提出申請:一是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二是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shù)赜嘘P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三是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并且,放寬了持有居住證人員申請低保的條件。打破戶籍地申請限制,對非青島市戶籍、持有居住證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在居住地申請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均持有當?shù)睾戏ㄓ行У木幼∽C滿1年以上;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居住地簽訂勞動合同,且截至申請之日起仍有未執(zhí)行合同期1年以上;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居住地連續(xù)繳存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1年以上且處于正常繳費狀態(tài),補繳年限不計算為連續(xù)繳費時間。
低保審核確認權下放到鎮(zhèn)(街道)實施
《低保辦法》還優(yōu)化了申請低保的流程。明確了低保審核確認權全部按程序委托下放到鎮(zhèn)(街道)實施。申請低保一般應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道)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鎮(zhèn)(街道)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對申請家庭的經(jīng)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等予以調(diào)查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鎮(zhèn)(街道)對擬確認為低保對象的,在申請家庭所在村(社區(qū))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確認同意。未經(jīng)申請受理、家庭經(jīng)濟狀況調(diào)查、審核確認等程序,不得將任何家庭或者個人直接納入低保。
此外,《低保辦法》規(guī)范了服務與管理的相關內(nèi)容。加強對低保對象的動態(tài)管理,對短期內(nèi)經(jīng)濟狀況變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復核一次,對于收入來源不固定、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復核一次。
據(jù)了解,《青島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