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打工人員申請公租房要履行如下相關手續(xù):(1)申請人應當根據(jù)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提交申請材料。(2)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3)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4)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后,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訂配租方案并向社會公布。(5)配租方案公布后,輪候對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意向登記。(6)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對意向登記的輪候對象進行復審。(7)對復審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采取綜合評分、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8)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確定后應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9)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后,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10)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拓展資料:施行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guī)定,本地及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該《辦法》第7條規(guī)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guī)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jù)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據(jù)此,外來打工人員也可以申請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