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
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我局現(xiàn)就2018年學位申請相關信息作如下提示:
一、關于社保:2017年起,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申請義務教育公辦學位時,需提供社保的具體險種為“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且上述保險需連續(xù)繳交12個月。
二、關于住房:2013年起,我區(qū)各學區(qū)均實行學位房鎖定政策,若該房屋已被其他小孩申請(非同一父母),則該小孩就讀期間房屋地址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學位,小學鎖定6年,初中鎖定3年。2017年起,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申請義務教育公辦學位時,必須在報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辦理住宅(或商住兩用)用途的租賃合同、租賃信息(以右下角的簽發(fā)時間為準),且必須在租住地實際居住。若租賃合同、租賃信息已在2017年9月30日前辦理,且在2018年3月份申請學位前過期的,家長需及時延續(xù)本學區(qū)內的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若家長提交的房屋材料為租賃性質的集體宿舍則也需按照上述時間提前簽發(fā)辦理。
三、關于計生:2017年起,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都可以申請學位,但由于計生情況作為加分項目,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監(jiān)護人)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區(qū)進行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是否準確,避免計生有誤影響積分。
四、關于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等同于非深戶,可參照2017年招生指南準備相關資料,但需要在2018年網(wǎng)上報名前提供深圳市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父母雙方與子女的親子關系)。
特此提示,敬請各位家長及時關注并做好學位申請相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