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
上海居住證積分主要由六大部分組成:
18-43歲:30分;
44歲:29分;
43歲:27分;
之后每長一歲,減2分;
直至56-60歲:5分;
大專:50分;
本科:60分;
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90分;
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士學位:100分;
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士學位:110分。
可積分條件(任一):
1、參加高考后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取得的學歷;
2、學籍地與履歷地匹配的繼續(xù)教育學歷;
3、非套讀的學歷;
4、中央黨校取得的學歷;
5、服役期間取得的軍自考學歷。
一級或高級:140分;
二級或中級:100分;
三級:60分;
四級:30分;
五級:15分。
可積分條件(全部滿足):
1、需在上海的可積分目錄中;
2、職稱和技能等級需在上海取得,若在外地取得,需通過上海復評;
3、中高級職稱需擁有可積分的大專學歷;
4、職稱需與工作崗位相匹配;
5、近6個月社保基數(shù)需達到1倍且匹配個稅。
基礎社保分:每在上海繳納一年社保,積3分;
附加社保分:
1、4年累計36個月0.8倍:25分;
2、4年累計36個月1倍:50分;
3、4年累計36個月2倍:100分;
4、3年累計24個月3倍:120分。
可積分條件:
1、無重稅;
2、社保與個稅匹配
1、特定公共服務領域:滿1年積4分,滿5年后計入總分,最高分值20分;
2、遠郊區(qū)域:滿1年積2分,滿5年后計入總分,最高分值20分。
3、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yè)生:10分;
4、配偶為上海人,結婚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5、獲本市部、委、辦、局等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30分;綜合性表彰獎勵,60分;省部級以上政府表彰獎勵,110分。
1、提供虛假材料:每次扣50分;
2、行政拘留記錄:每條扣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記錄:每條扣150分。
這只是簡單的六大項,但里面隱藏了很多前置學歷、套讀等,導致學歷不可積分;也有稅務有問題,導致社保無法積分等情況。
大家可以根據(jù)自己情況算一下大致分數(shù),然后再找來算一下比較細致的分數(shù)。確認一下自己最終是否滿足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