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家好,我是邵老師。教育部日前發(fā)布了通知,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將被取消。這對于在外留學的留學生們來講,確實是省心省事了許多,同樣我說這也是一個歷史的進步。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什么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當你出國留學的時候,原則上你到了這個國家以后,你就應該向當?shù)氐拇笫桂^或領事館進行報備,然后就開始你正常的學習,等到你畢業(yè)之后,你要向大使館再次進行報備,然后告訴他你已經(jīng)結束學業(yè),并把你的成績單、畢業(yè)證都掃描發(fā)給使館,他們會相應的核實你的在海外的學習,然后給你出具一個證明,這個證明就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了,但是之后你回到中國以后,你原則上還是需要再做一個叫做學歷證明,這兩個證明它實際上是比較重疊的。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則上是由駐外的大使館的教育處來給你做的,而海外學歷證明是由國內的教育服務中心中給你辦理的。
所以這兩個目的實際上是一樣,就是證明了你確實是拿到了國外的學歷,但是他的服務的本身的出發(fā)點又不太一樣。
就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說明你這段時間真的在國外上這門課,所以它證明的是你在國外的時間。而學歷證明是因為我們現(xiàn)在有很多的課程,他并不一定都在這一個國家完成,以及他有些課程可能是可以在線完成或者網(wǎng)售的,這樣在傳統(tǒng)的意義上,我們國內是不承認他們的學歷的,可是現(xiàn)在隨著咱們越來越發(fā)達,我們認為這些國家或者說這些課程,它即使不是在當?shù)貙W校校內完成的,他可能有些課程是網(wǎng)售的,或者是在別的校區(qū)完成的,比如說現(xiàn)在因為新冠疫情,大家暫時不能出國,這樣有些課程又不能不上課了,怎么辦?這時,你參加網(wǎng)課,所以如果說你的課程的一半是參加網(wǎng)課的,甚至說基本上都是參加網(wǎng)課的,但是在新冠疫情期間,也是可以將你的學歷進行認證的,又或者我們在國外一個課程,它可能是一年半才能讀完,但是咱們學生非常優(yōu)秀,可能在8個月都讀完了,讀完所有的學分了就可以授予學歷了。這個時候剩下幾個月他要實習,原則上應該在當?shù)貙W習。
比如,在新加坡拿了一個學位,一年半的課程,管理類課程,8個月讀完課程了,剩下的幾個月干嘛?實習工作,但這個時候國內的企業(yè)也可以實習,也可以工作,學校也認可,這時候他就能回國了。
但這樣原則上你不符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相應的時間的要求,可是你卻符合了學歷證明的時間要求,我們認不認可他的學歷?實際上我們是應該認可他的學歷,因為他已經(jīng)完成了所有該學習的課程的。所以現(xiàn)在按照新的制度下,你在國外停留的時間只要超過10個月,對于碩士來講,原則上只要超過10個月,都是可以做相應的認證的。
而這個之前我們留學生回國以后想要做相應的留學生的認證,或者是一些特別的對于海外歸國留學生的這些政策的優(yōu)惠,它都有時間要求。比如說你在國外停留的時間是否達到360天,而剛才我講到了你的課程可能8個月,10個月或者11個月就完成了,他達不到360天,難道我們在國外花了這么長時間上的課程,它就是假的嗎?
當然不是假的,學歷是真實的,為什么不認可呢?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它作為一個歷史的產(chǎn)物,它已經(jīng)不適合我們現(xiàn)在生活了,所以就應該取消。
其實,這個證明已經(jīng)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被大家所強制的要求了。當你在國內進行學歷認證的時候,在之前是要求你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這個證明,然后對交流服務來對等于國內的相應的學歷,然后對你做學歷認證。
現(xiàn)在你只要在線申請?zhí)峤荒愕膶W校的名稱,你獲得的學歷,然后你在國外學習的時間段,提交你護照的掃描件就可以了,就不需要再去做這相應的證明了,所以是很省事的。
然后同樣我們看到,因為留學回國證明它的存在的意義就不在了,所以就給他取消了。所以它的取消實際上是正式的把它剔除了歷史的舞臺。雖然在之前我們已經(jīng)不用到它了,但是你放到那里和他政治取向還是兩個概念。比如留學生回國買進口車的相應的免稅,比如落戶,有些地區(qū)它還是會要求你提供學歷,留學回國證人員證明的,因為它是利用這個來確保你的資格是否合格,或者說有些地方他就利用這個證明來設限,來限制我們申請人的人數(shù),就對于那些在國外學習時間比較短的,不是完全的符合常識就是我們說360天在外學習的這么一個要求的申請人,不允許他們來進行相應的申請。
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被取消之后,在國內買進口車的和進口零件的退稅,以及落戶,甚至是留學生的這種創(chuàng)業(yè)的扶貧貸款,在這些原本需要回國人員證明的項目的時候,那么之后再怎么辦呢?
我相信因為根據(jù)教育部發(fā)的文件,相應的部門是仍舊可以以學歷證明為主,并且是可以參考護照上的留學時間的護照的出入境記錄的。所以以后應該會以學歷證明為主要的參考因素。但是對于那些資源比較稀缺的項目,當他執(zhí)行的部門,當審核的機構希望去設置一個門檻的時候,他就可以以實際的出入境的時間為準的。所以之后在幾率上、名額上、在申請的時間上和難度上,我認為不會有太大的變動,并不會說取消了回國人員證明你就隨時可以申請了。
但是,可能會要求自己主動的提供出來,你的出入境的時間,以及要提供出你每一次出入境的相應記錄,這樣就給辦事人員以及我們申請人添加了更大的麻煩了。
所以它可以是個好事,不需要這個證明了,也可以是一個看起來沒有什么辦幫助,實際上讓我們很麻煩的事情,因為我們要提高更多的東西了。怎么解決呢?如果有一天這個資源不是那么緊缺,每個人都可以申請,只要符合人都可以申請的時候,我相信大家真的就不用去準備這些材料,真的就省事了。
好,我是邵老師,這個話題就給大家分析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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