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地方的低保申請條有所不同,上海低保申請條件包括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于7平方米,家庭人數為兩人或以上,家庭成員具有上海市非農業(yè)常住戶口等,其辦理流程和手續(xù)的詳細相關內容請閱讀下文。
上海低保申請條件是: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門規(guī)定的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標準,且已接受民政部門連續(xù)救助6個月以上。
2.家庭成員具有本市非農業(yè)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yè)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必須滿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數為兩人或以上,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或扶養(yǎng)關系。
申請低保程序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戶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材料送交戶籍地的居民(社區(qū))委員會,并出具其戶口簿,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家庭共同生活成員的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還應遞交其居住地的居民(社區(qū))委員會開具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員的證明。居民(社區(qū))委員會調查核實后,應張榜公布,進行民主評議和征求群眾意見,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并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鎮(zhèn)人民政府須在1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