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保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斷不亂、不誤農時春耕備耕,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農業(yè)機械分類〉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工作的函》(農機管〔2021〕27號)和農業(yè)農村部農業(yè)機械化總站《關于修訂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農機化總站〔2022〕4號)等文件精神,對《關于印發(fā)<上海市2021-2023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滬農委規(guī)〔2021〕9號)中補貼范圍、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進行了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補貼范圍調整。國家補貼部分合并、刪除13個品目、細分出3個;地方補貼部分數(shù)量保持不變。調整后,國家補貼部分由81品目調整到71個;地方補貼部分仍為7品目。
二是部分檔次參數(shù)、補貼額調整。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分檔名稱、參數(shù)等按照新的類別、品目逐一進行梳理修改?!靶笄菁S便發(fā)酵處理設備”按照司站意見調整了分類分檔名稱、參數(shù)及補貼額。對2022年擴大“三合一”試點辦理機具品目涉及到的相關檔次主要配置及參數(shù)進行調整。按照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及部司工作要求,結合上海市2021年輪式拖拉機實施實際情況、對普通輪式拖拉機補貼額進行了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