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一般集體戶口遷戶口是需要開無工作無社保證明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況,如果原籍所在的遷戶口的條件是滿足的,然后當?shù)赜衷敢饨邮盏脑捑褪强梢缘?,所以,如果有這個需要的話,可以咨詢當?shù)叵嚓P部門,問問具體需要哪些東西。
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xù)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jīng)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nèi),農(nóng)村在十日以內(nèi),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yè)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fā)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