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清楚幾點:
1.用工單位名稱、社保繳費單位名稱、個人所得稅納稅單位名稱一致,這個是前置條件。如果這一天不符合,就不用計算7年還是多少個月了。如果不一致,現(xiàn)在立刻與公司進行協(xié)商(很難成功),如果公司不同意,趕快跳槽吧。在計算月份的時候,最近一月的名稱,三者必須一致。一致以后,才會計算7年/5年。
2.你申請“居轉(zhuǎn)戶”,肯定是用職稱或者“2倍/3倍”激勵條件的。近2年/3年/5年的計算,就是從現(xiàn)在往前倒推(最好不要中斷)。這期間,名稱一致是首要條件,然后再看是社保基數(shù)或者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1.3倍/2倍/3倍。
3.2014年以前的記錄(自2006年1月1日開始計算),是可以計算在7年84月以內(nèi),但是已經(jīng)超出激勵條件期間了。它的作用,只是計算數(shù)據(jù)(字)。
4.樓主說的情況,第一條前置條件就不符合,只能從0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