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可以個人交嗎?
上海社保是可以自己交的,但必須是本地的戶口,外地戶口不能自己交。本地戶口的居民,拿著原件以及復印件、《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或《勞動手冊》信息頁復印件,去社保指定的開戶銀行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然后簽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扣繳個人費,這樣就可以自己交社保了。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于社保費繳納的規(guī)定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企業(yè)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guī)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xù)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guī)定結算。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上海社保的繳納,是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fā)展情況,以及個人的繳費基數來確定的,具體情況下不同的社保類型所認定的基數標準是不同的,在社保的具體認定繳納標準上可以提交相關材料到社保部門來進行咨詢處理,避免左邊法律右邊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