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關(guān)于放寬“雙一流”高校大學本科學歷人才入戶社保年限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提到,畢業(yè)院校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人才,在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即可入戶,而此前規(guī)定要求此類人員在申辦入戶時須在廣州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無獨有偶,不久前上海發(fā)布的今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落戶辦法,將“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試點,探索建立對本科階段為國內(nèi)高水平大學的應屆畢業(yè)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可直接落戶”的政策,擴大至在滬“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此外,“博士生、碩士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
諸多舉措表明,各地在“搶人才”時,都把眼光對準了“雙一流”高校的畢業(yè)生。從落戶政策看,由于較之前有所放寬,多被解讀為人才政策的進步。然而,從教育評價角度看,各地把“雙一流”高校畢業(yè)作為認定一流人才的標準,本質(zhì)上還是對“唯學歷論”的堅持,這與破除“五唯”的教育評價改革是背道而馳的,也不符合“雙一流”建設的初衷。
各地爭搶人才并無不妥,放寬落實政策也值得點贊,但應該有新的教育觀與人才觀,對于多地這種強化唯學歷評價的做法,國家層面應及時給出規(guī)范和引導。
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雙一流”高校建設,正是為了克服“985工程”“211工程”建設的身份固化、競爭缺失、重復交叉等問題。2017年,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公布之時,有關(guān)部門反復強調(diào),這只是“建設名單”,而非“建成名單”,要引入淘汰機制?!半p一流”重建設,不再搞身份固化,成為這一工程建設的最大“亮點”。然而,我國一些地方依舊沿用固有思維,把“雙一流”作為學校新的標簽,簡單地用學校身份來選拔人才。
把“雙一流”畢業(yè)生作為重點引進對象,表面上看是重視人才,但其實并不利于各地真正招到優(yōu)秀人才。有的進入“雙一流”的學生,會因為自己已有“雙一流”身份而不努力學習;有的“非雙一流”學生也會在學歷歧視背景下,放棄努力或者轉(zhuǎn)而努力通過考研或考博改變自己的學歷身份,而非提高自身能力。如此,將制造出大量學歷泡沫,也不利于高等教育形成合理的人才培養(yǎng)結(jié)構(gòu)。
我國正在推進的破除“唯學歷論”的教育評價與人才評價改革的意義,也正在于不再以學歷識人,要建立以能力為主導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社會從“學歷社會”轉(zhuǎn)型進入“能力社會”。這才能引導各高校安于自身定位,重視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也引導基礎教育擺脫“唯升學論”與“名校情結(jié)”。從辦學角度來說,學校間的充分競爭,才能產(chǎn)生真正的一流大學;從社會發(fā)展和人才角度而言,人才的平等競爭,也才能整體提高人力資源素質(zhì)。各地要放開落戶政策,更要倡導不以學歷論人才的新人才觀。(作者:艾萍嬌,系教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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