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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前,《第一現(xiàn)場》曾經(jīng)報道過一名小學生以一篇名為“我的夢想”的作文,在文中,他希望自己身患癌癥的父親能夠康復。他的父親吳樹梁的抗癌故事也隨之被很多人熟知。這名晚期肺癌患者,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讓家人隨遷入戶。而他的遭遇也引起市政協(xié)委員的注意。
戶籍政策:入戶滿三年妻子方隨遷
吳樹梁,2003年來到深圳,2012年,作為龍新派出所的巡防員,他因為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被評為“深圳優(yōu)秀保安員”,獲得了入戶深圳的指標。2013年6月,吳樹梁終于落戶深圳,兒子的戶口也隨之遷入深圳。但是,落戶的那份欣喜,隨著吳樹梁被確診為肺癌晚期的現(xiàn)實而蕩然無存。按照深圳目前的戶籍政策,未成年人原則上不能單獨立戶。而夫妻一方入戶年限不足三年,一方過世后,在入葬前應辦理銷戶手續(xù)。如果吳樹梁堅持不到2016年的六月份,他十歲的兒子將面臨被遷回原籍的窘境,孩子的母親也就無法隨遷落戶深圳。
信念支撐抗爭死神
從2012年底到2014年底,吳樹梁進行11次化療,40次放療,原來近兩百斤的體重,一年多內(nèi)瘦掉了60多斤。醫(yī)生介紹,這個階段的癌癥患者,生命一般會維持3到6個月??蓞菢淞河彩呛屯砥诜伟┎妨?5個月。
委員:隨遷規(guī)定“年限”時間過長
不過,吳樹梁還是帶著遺憾走了。2015年10月7日,吳樹梁堅強的眼睛閉上了。作為義工,他的服務(wù)時間停止在了102小時,他的眼角膜也無償捐獻給了需要的人。發(fā)生在吳樹梁身上的遭遇,引起了深圳市政協(xié)委員石智捷的注意。為此,他在今年的深圳兩會上,提交了“關(guān)于改革深圳夫妻投靠遷入戶籍的提案”。在他看來,夫妻一方入戶年限不足三年就不能隨遷的規(guī)定,時間過長,不利于隨遷家庭穩(wěn)定。
政協(xié)委員:入戶需盡量方便于民
在提案中,石智捷還認為,夫妻隨遷,規(guī)定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有些重復,只要隨遷人辦理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wù)證》顯示沒有超生,完全沒有必要再去街道開具《計劃生育證明》,更何況這個證明需60個工作日才能取得。另外,石智捷還建議取消申請人已辦理深圳市居住證這一要求。因為夫妻投靠遷入戶籍,定位是政策性入戶,政府制定政策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應盡量方便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