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暾埲思半S遷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诒煌犊咳藨艨诓?、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凵暾埲藨艨谒诘嘏沙鏊鼍叩母改缸优闆r證明;
④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深圳市居住證或居住證(業(yè)務)受理回執(zhí)(復印件1份,驗原件);
?、偕暾埲穗x異,與前配偶一并或單獨提出申請,均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diào)解)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②申請人再婚,現(xiàn)配偶一并申請投靠繼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場簽署同意贍養(yǎng)繼父母的書面聲明或公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凵暾埲藛逝?,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及原結婚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或當?shù)毓?、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
?、苌暾埲伺渑枷低鈬?,港、澳、臺、僑人員,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荼煌犊咳藢俦臼屑彝魭炜砍蓡T的,還需提供《戶主關于新增戶內(nèi)成員的聲明》或附該聲明的《公證書》。
1、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豎向復印在一張A4紙上,提供一份的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復印件(A4紙),復印雙方身份信息頁,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鋼印頁。
3、離婚證。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復印件(A4紙),復印雙方身份信息頁,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鋼印頁。
4、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按實際份數(shù)提供復印件(A4紙)。
5、戶口薄。如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戶口本的,同時提供父、母、子女的戶口薄;一戶戶口薄有兩本以上的應同時提供;家庭戶復印戶口本扉頁,全部戶口登記頁。集體戶口薄應復印戶口薄扉頁及提供夫妻、子女戶口登記頁。提供一份復印件(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