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xiàn)場申報方式
申請人可關注“深圳公安”公眾,在“政務服務”一"戶政預約”-"戶籍遷入(申請)"欄目進行預約,該業(yè)務已開通全城通服務,申請人可預約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并現(xiàn)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zhí)。
受理時,申請人可選擇郵寄準遷證服務,現(xiàn)場填寫郵寄信息(投遞范圍僅限于深圳市內)審核通過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證,公安機關通過郵政快遞將準證及入戶材料郵寄到受理時填報的郵寄地址,郵寄費用到付18元。
2.審批通過后辦理流程
申請人、未成年申請人的法定監(jiān)護人接到審批通過短信(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務服務”-“辦理進度查詢”輸入業(yè)務受理編號自主查詢業(yè)務辦理進度)后持受理回執(zhí)、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到指定機關領取袋封入戶檔案材料和《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lián)等辦理材料回原籍遷出戶口,并辦理《戶口遷移證》(戶籍遷出流程請向原籍公安機關咨詢)。
3.落戶辦理流程(入戶登記及身份證辦理)
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lián)、《戶口遷移證》、袋入戶檔案材料和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zhí),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核驗原件),核驗通過的當場辦理入戶手續(xù)。
4.辦理時限
審核時限為10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