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老人投靠子女戶籍遷入申請流程和申請材料,大家來看看吧!
申請條件
1、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遷入深圳戶籍連續(xù)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
2、申請人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須同時滿足),婚煙在存續(xù)期可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4、申請人(隨遷人)無參加匡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材料
1、申請人及隨遷人戶囗口簿、身份證
2、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3、提交以下證明材料之一進行父母子女關系認定:①被投靠人出生醫(yī)學證明;②老人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戶口底冊復印件;③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鄉(xiāng)鎮(zhèn))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④公證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公證書
4、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1)申請人離異,與前配偶一并或單獨提出申請,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為“離異”,提供∶離婚證和商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民事調(diào)解)書;(2)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
書;(3)現(xiàn)配偶系國(境)外身份,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證件不是中文簽發(fā)的,應附有資質(zhì)的譯機構所出具的中文翻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