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份證上信息有誤,可前往深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人口信息變更業(yè)務(wù)。
辦理條件
深圳居民身份證登記內(nèi)容與本人真實身份不相符,并提供變更更正項目的相應(yīng)法律事實和證明。
辦理材料
1、《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證(復(fù)印件1份,驗原件);
3、居民戶口簿(復(fù)印件1份,驗原件);
4、提供變更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遷入原因、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wù)處所、職業(yè)、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復(fù)印件1份,驗原件)。
辦理表格:《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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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doc
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樣表).doc
辦理流程
1.人口信息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報分局人口科審核,分局人口科對分局終審材料作出終審決定,其他材料上報市局人口處審批,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后,由市局人口處作出終審決定,派出所通知申請人審批結(jié)果。
2.人口信息非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作出終審決定。
辦理時限
1、申請非主項變更更正,符合條件的當(dāng)場辦結(jié)。
2、申請增加曾用名、民族、何因遷來本市、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重號糾錯、性別、遷入本市時間和18周歲以下未成年變更姓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jié)。
3、申請出生日期、18周歲及以上成年人姓名變更,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辦結(jié)。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