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
根據(jù)選調(diào)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diào)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報考者反饋資格初審情況。資格初審時,僅對報名人員對照本次選聘博士人才基本條件及職位有關要求進行審查,不針對報名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3.適崗能力測試
由各用人單位采取適宜方式,對資格初審合格的博士人才的標準條件進行測試,按照該崗位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4.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體檢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在三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5.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須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6.確定選聘人選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研究確定選聘人選。
7.公布選聘結果
在龍華區(qū)委組織部網(wǎng)站公布選聘博士人才結果,未獲選聘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8.辦理選聘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柔性引進程序
本批博士人才柔性引進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組織評審、確定柔性引進人選、公布柔性引進結果、簽訂合約目標等程序進行。
1.柔性引進報名時間和方式
(1)柔性引進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8:00時。
(2)柔性引進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zhì)材料提供掃描件)發(fā)至各用人單位郵箱,每人限報一個職位。